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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短期来访团组工作指引

来源:点击数:次  发布人: 更新时间:2014-03-21 14:32:04

中央财经大学短期来访团组工作指引

为规范国(境)外短期来访团组(以下简称“来访团组”)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中央财经大学“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校发〔2011146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此工作指引。

一、指导原则

(一)国(境)外的教育机构与我校进行教育交流,应当由国(境)外教育机构事先直接与我校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联系,并有实质性的教育交流内容,方可作对等接待安排。

(二)国(境)外高校通过中介组织与我校建立联系,应有国(境)外高校的书面委托并提交书面的具体交流内容。

(三)对于旅行社组织的带有商业性质的参观团组,原则不予接待。

二、相关工作指引

(一)校级来访团组:审批工作

来访团组成员包括高等学校或教育机构校长、高等教育部部长等人员时,如希望邀请校领导出席,我校接待单位或部门应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外宾来访接待流程》相关规定,完成审批流程。

(二)一般来访团组:备案工作

对于不邀请校领导出席接待的一般来访团组,我校接待单位或部门应在团组来访前1周报国际合作处备案(附件1下载)。

(三)来访前其他工作

1. 签证或签注办理工作

l应来访团组要求,我校接待单位或部门可为来访团组提供接待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发的邀请信,协助来访团组办理签证或签注。

l国外来访团组在当地办理签证时,如需提供北京市外事办公室出具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我校接待单位应于来访团组入境前1个月向国际合作处提出申请(附件2下载),由国际合作处上报北京市外事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2. 与国境外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申请工作

来访团组来访期间计划签署合作协议的,接待单位应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关于与国境外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在团组来访前2个月提交《与国境外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申请表》。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签署合作协议。

(四)来访后:归档、联络及新闻撰写工作

1. 请接待单位及时总结来访团组管理接待工作中的成果,做好来访团组信息的归档工作。

2. 请接待单位做好后续联络工作,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果,包括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交流项目及合作科研等。

3. 请接待单位在来访团组到访一周内撰写并发表新闻。

三、注意事项

(一)保密工作

在来访团组来访期间,接待单位要认真执行党的对外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国家保密规定,对国家机密、学校内部事项、技术和商业秘密妥善做好保密工作。

(二)紧急预案

请接待单位事先制定来访团组接待工作紧急预案。来访团组来访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接待单位按照紧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理。

(三)外事礼仪

外事接待人员在对外交往中要落落大方,谦虚谨慎,以礼相待,不卑不亢。对外活动服装应整洁大方。

(四)组织工作

请接待单位事先与来访团组充分沟通,确定来访目的和议题,了解来访人员构成和背景资料,按照对等原则安排接待人员,同时妥善安排接待时间、接待地点和接待活动。

请接待人员准备名片、学校宣传册和礼品,在接待中请做好照相、录音、会议记录等工作。接待工作应以会谈为主,如确有必要安排工作餐,应当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同时请事先了解来访人员的宗教风俗、饮食习惯等。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短期来访团组备案表

附件2:中央财经大学外籍教师签证证件申请表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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