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外专局、外交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5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的通知》规定,外国专家来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视为访问、交流、考察,须办理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访问签证(F);外国来华专家停留时间超过90天的,均视为工作,须按照外国来华工作的规定办理工作签证(Z)和居留许可。
一、办理访问签证(F)
1.办理《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Invitation
Letter for Foreign Expert)。由国际合作处收取材料代为办理,所需时间:所有材料提交完整之日起,三周左右。
2.外籍教师持《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Invitation
Letter for Foreign Expert)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访问签证(F)。
3.入境后24小时内前往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4.提交一份有效签证页及临时住宿证明复印件至我处存档。
5.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中央财经大学外籍教师签证证件申请表》 |
见附件2 |
2 |
聘请单位申请函 |
应写明对外籍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背景调查,并愿意提供担保,聘请单位盖章。 |
3 |
中、外文简历 |
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最高学历、境外住址、境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本科及以上教育经历、高中毕业后工作经历。 注意:1.精确到月;2.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不可中断。 |
4 |
中外双方合作协议、短期合同复印件或派遣函及翻译件 |
翻译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5 |
护照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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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访问具体的行程安排表 |
行程安排具体到日,聘请单位盖章 |
7 |
一寸照片 |
电子版,6个月内拍摄 |
二、工作签证(Z)和居留许可(Residence Permit)
(一)拟聘用在我校长期工作、未持有《外国专家证》和有效居留许可的外籍教师
第一步:入境前手续办理
1.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Working Permit)和《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Invitation
letter of Duly Authorized Unit)。由国际合作处收取材料代为办理,所需时间:所有材料提交完整之日起,一个半月左右。
2.外籍教师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工作签证(Z)。
3.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中央财经大学外籍教师签证证件申请表》 |
见第86页附件2 |
2 |
申请人中、英文简历 |
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最高学历、境外住址、境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本科及以上教育经历、高中毕业后工作经历。 注意:1.精确到月;2.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不可中断。 |
3 |
护照首页复印件(或扫描件,下同) |
|
4 |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
|
5 |
健康证明 |
须由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 |
6 |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双方签字,须由学校及聘请单位盖章 |
7 |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
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申请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或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8 |
2寸白底照片四张及电子版 |
6个月内拍摄 |
9 |
语言教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语言外教) |
语言教学资格证书要达到120学时;语言教学资格证书包括TEFL、TESL、TESOL、TKT及CELTA。 |
10 |
随行家属护照首页复印件、健康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出生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 |
如有随行家属需要提交此项材料 |
第二步:持Z签证入境后所需手续(如有随行家属,以下要求对随行家属也全部适用)
序号 |
办理时间 |
办理事项 |
1 |
入境后24小时内 |
前往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者所住宾馆办理临时住宿证明(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Residence) |
2 |
入境后5天内 |
体检(具体费用请咨询保健中心),体检地点和要求见附件1。 注意:体检结果应包括2份原件,保健中心前台可提供体检结果快递服务。 |
3 |
入境后2周内 |
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我处,以办理《外国专家证》: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3张2寸白底照片 4.体检结果原件(2份) 5.来华工作许可复印件 如有随同家属,需要同时提交家属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寸白底照片3张、体检结果2份。 |
4 |
入境后30天内 |
到国际合作处取《外国专家证》,外教本人持以下材料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办理居留许可: 1.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2.《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见附件2) 4.健康证明原件 5.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地址: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雍和宫地铁站向东500米。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其他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4020101。 |
5 |
按照公安局要求,约5-15个工作日(7-21天)后 |
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取回护照,并再次去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
6 |
临时住宿登记办理完毕后 |
提交一份有效签证页(即居留许可)及临时住宿证明复印件至我处存档。 |
(二)拟聘用在我校长期工作、持有外单位办理的《外国专家证》或者国家外专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证》、并持有有效居留许可的外籍教师
1.办理《外国专家证》变更手续。由国际合作处收取材料代为办理,所需时间:所有材料提交完整之日起,15日左右。
2.外籍教师本人持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见附件2)、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在原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办理居留许可延期。地址: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雍和宫地铁站向东500米。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其他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4020101。
3.按照公安局要求,5-15个工作日(7-21天)后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取回护照,并再次去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4.提交一份有效签证页(居留许可)及临时住宿证明复印件至我处存档。
5.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中央财经大学外籍教师签证证件申请表》 |
见第86页附件2 |
2 |
申请人中、英文简历 |
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最高学历、境外住址、境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本科及以上教育经历、高中毕业后工作经历。 注意:1.精确到月;2.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不可中断。 |
3 |
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Residence)及复印件 |
由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出具 |
4 |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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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护照及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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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寸白底照片四张及电子版 |
6个月内拍摄 |
7 |
离职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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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
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申请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或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如持有北京市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证》,则不需提供该项。 |
9 |
《外国专家证》注销证明原件 |
北京市外国专家证注销证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其他省市的,按照该省市外国专家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
10 |
语言教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语言外教) |
语言教学资格证书要达到120学时;语言教学资格证书包括TEFL、TESL、TESOL、TKT及CELTA。 |
11 |
2封推荐信 |
其中一封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并盖章 |
12 |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双方签字,须由学校及聘请单位盖章 |
13 |
随行家属护照首页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出生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2寸照片2张 |
如有随行家属需要提交此项材料 |
(三)拟续聘、已持有我校办理的《外国专家证》和有效居留许可的外籍教师
1.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手续。由国际合作处收取材料代为办理,所需时间:所有材料(见第5项)提交完整之日起,10日左右,材料应至少在《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到期前5周(35天)提供。
2.外籍教师本人持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见附件2)、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在原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办理居留许可延期。地址: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雍和宫地铁站向东500米。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其他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4020101。
3.按照公安局要求,5-15个工作日(7-21天)后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取回护照,并再次去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4.提交一份有效签证页(居留许可)及临时住宿证明复印件至我处存档。
5.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中央财经大学外籍教师签证证件申请表》 |
见第86页附件2 |
2 |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双方签字,须由学校及聘请单位盖章 |
3 |
护照及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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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
|
5 |
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Residence)及复印件 |
由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出具 |
6 |
家属护照首页及有效居留许可页复印件,外教本人与家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出生证明)。 |
如有随行家属需要提交此项材料 |
7 |
2寸白底照片四张及电子版 |
6个月内拍摄 |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如发生姓名、护照号码、住宿地址等事项变更,请外籍教师所在单位于第一时间联系国际合作处,协助其办理《外国专家证》和签证信息变更手续。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和第七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参照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加强我校外籍人士住宿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办发〔2013〕15号),所有来我校访问或工作的外籍教师入住后24小时内,必须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如果在宾馆住宿,由宾馆办理住宿登记。如果居住在宾馆以外的地方,外籍教师所在单位必须督促并帮助其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三)外籍教师办理签证证件的程序、材料要求、相关单位工作时间等,以国家和北京市最新规定为准,本工作指引仅供参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枫
陈若愚
地址:办公楼509
电话:62288337
邮箱:waijiaocufe@126.com
五、附件
附件1: 体检地点及要求.docx
附件2: 中央财经大学外籍教师签证证件申请表.docx
附件3: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