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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教师办理签证工作指引
日期:2014-03-06 点击数:

一、办理工作签证(Z)和居留许可(Residence Permit

(一)拟聘用在我校长期工作、未持有《外国专家证》和有效居留许可的外籍教师

第一步:入境前手续办理

1. 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Working Permit)和《被授权单位邀请函》(Invitation letter of Duly Authorized Unit)。由国际合作处收取材料代为办理,所需时间:所有材料(见第3项)提交完整之日起,1个月左右。

2. 外籍教师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工作签证(Z)。

3.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中央财经大学外籍教师签证证件申请表》

下载

2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签字,聘请单位盖章,中文版即可

3

护照首页复印件(或扫描件,下同)


4

2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5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


6

中、外文简历

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最高学历、境外住址、境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本科及以上教育经历、高中毕业后工作经历。

注意:1.精确到月;2.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不可中断。

7

拟聘任外教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No Criminal Record)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申请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如外文需要正规翻译公司翻译)。

或者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两种均可。

注意:翻译件需加盖“北京市**翻译公司”的公司公章

8

健康证明

体检表格可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领取,体检医院及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中国驻当地使领馆。

注意:1.入境前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等手续时,是否必须提交此项材料以外国专家局要求为准,请提前咨询国际合作处。

2. 外教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手续时,是否提交此项材料,以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要求为准。

9

随行家属护照首页复印件、外教本人与家属关系证明原件及中文翻译件(结婚证明、出生证明)

如有随行家属需提交此项材料


第二步:持Z签证入境后所需手续(如有随行家属,以下要求对随行家属也全部适用)

序号

办理时间

办理事项

1

入境后24小时内

前往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者所住宾馆办理临时住宿证明(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residence

2

入境后5天内

体检(大约650元钱,具体费用咨询保健中心),体检地点和要求见附件2

注意:体检结果应包括2份原件,保健中心前台可提供体检结果快递服务。

3

入境后2周内

将护照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包括入境章页)、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2寸白底照片、体检结果原件(2份)提交至我处。

4

入境后30天内

到国际合作处取《外国专家证》,外教本人持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健康证明原件、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办理居留许可。

地址: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雍和宫地铁站向东500米。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其他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5

按照公安局要求,约5-15个工作日(7-21天)后

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取回护照,并再次去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6

临时住宿登记办理完毕后

提交一份有效签证页(即居留许可)及临时住宿证明复印件至我处存档。

(二)拟聘用在我校长期工作、持有外单位办理的《外国专家证》和有效居留许可的外籍教师

1. 办理《外国专家证》。由国际合作处收取材料代为办理,所需时间:所有材料(见第5项)提交完整之日起,15日左右。

2. 外籍教师本人持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下载)、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在原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办理居留许可延期。地址: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雍和宫地铁站向东500米。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其他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4020101

3. 按照公安局要求,5-15个工作日(7-21天)后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取回护照,并再次去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4. 提交一份有效签证页(居留许可)及临时住宿证明复印件至我处存档。

5.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中央财经大学外籍教师签证证件申请表》

下载

2

护照首页及有效居留许可页复印件


3

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中文版本即可,双方签字,聘请单位盖章

4

《外国专家证》注销证明原件

北京市外国专家证注销证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其他省市的,按照该省市外国专家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5

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


6

临时住宿证明(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residence)原件及复印件

由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出具

7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


8

中、外文简历

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最高学历、境外住址、境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本科及以上教育经历;高中毕业后工作经历。

注意:1.精确到月;2.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不可中断。

9

拟聘任外教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No Criminal Record)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申请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如外文需要正规翻译公司翻译)。

或者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两种均可。

注意:翻译件需加盖“北京市**翻译公司”的公司公章

10

2封推荐信原件

其中一封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并盖章

11

32寸白底照片

请同时发送电子版照片

(三)拟续聘、已持有我校办理的《外国专家证》和有效居留许可的外籍教师

1. 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由国际合作处收取材料代为办理,所需时间:所有材料(见第5项)提交完整之日起,10日左右,材料应在《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到期前5周(35天)提供。

2. 外籍教师本人持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见附件3)、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在原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办理居留许可延期。地址: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雍和宫地铁站向东500米。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其他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4020101

3. 按照公安局要求,5-15个工作日(7-21天)后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取回护照,并再次去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4. 提交一份有效签证页(居留许可)及临时住宿证明复印件至我处存档。

5.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中央财经大学外籍教师签证证件申请表》

下载

2

护照首页及有效居留许可页(residence permit)复印件


3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中文版即可,双方签字,盖学院公章

4

临时住宿证明(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residence)原件及复印件

由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开具

5

《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家属护照首页及有效居留许可页复印件,外教本人与家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出生证明)。

如有随行家属

二、办理访问签证(F

1.办理《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由国际合作处收取材料代为办理,所需时间:所有材料(见第5项)提交完整之日起,15日左右。

2.外籍教师持《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访问签证(F)。

3.入境后24小时内前往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所住宾馆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4. 提交一份有效签证页及临时住宿证明复印件至我处存档。

5.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中央财经大学外籍教师签证证件申请表》

下载

2

护照首页复印件(或扫描件、下同)


3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


4

中、外文简历

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最高学历、境外住址、境外联系电话、邮箱;本科及以上教育经历;高中毕业后工作经历。

注意:1.精确到月;2.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不可中断。

5

访问期间具体行程安排表

行程安排具体到日,聘请单位盖章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如发生姓名、护照号码、住宿地址等事项变更,请外籍教师所在单位于第一时间联系国际合作处,协助其办理《外国专家证》和签证信息变更手续。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和第七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参照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加强我校外籍人士住宿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办发〔201315号),所有来我校访问或工作的外籍教师入住后24小时内,必须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如果在宾馆住宿,由宾馆办理住宿登记。如果居住在宾馆以外的地方,外籍教师所在单位必须督促并帮助其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三)外籍教师办理签证证件的程序、材料要求、相关单位工作时间等,以国家和北京市最新规定为准,本工作指引仅供参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枫办公楼508

电话:62288337

邮箱:guof2@163.com; guofeng@cufe.edu.cn

 
















 

 

 

上一条:关于加强我校外籍人士住宿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电话:62288337/8336/9155 传真:62289093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