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出国(境)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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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公临时赴港澳办理程序
日期:2023-06-28 点击数:

因公临时赴港澳办理程序

重要提醒:港澳台办于2020年初在网上办事大厅上线了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申请模块,因公需赴港澳教职工应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无需再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材料。办事大厅链接为:https://ehall.cufe.edu.cn/v2/matter/detail?id=148,非特殊情况无需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以下第(一)和第(二)部分均转到办事大厅。

(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拟赴港澳前至少1个月)

1.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转单】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doc

注:中层干部出访必须由主管或联系校领导、主管干部校领导签字同意,主管外事校领导意见栏暂且空着。

普通教职工无需相关校领导签字,主管外事校领导意见栏同样空着。

2.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明细(预算审批所需支撑材料请从财务处网站http://cw.cufe.edu.cn/wjxz/index.htm下载“因公临时出国预算明细(审核模板)”填写,国际旅费不要挑廉价机票做预算,预算做足,此项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计划财务科,电话62288016)

3.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备案表(新版).doc);

4.身份证复印件1份(不得扩印、缩印,证件内容需清晰)

5.邀请信(3份,若为外文邀请函,还需翻译件3份)

a.邀请函复印件、扫描件打印件或传真件

b.申请在外时间一定与邀请信上邀请的时间相符;

c.合格的邀请信必须写在印有邀请单位抬头、地址、电话、传真等内容的信笺纸(公函纸)上,内容一般包括:出访单位、出访人姓名、性别、职务、出访目的、停留时间、费用情况、邀请人的姓名、职务和签名;

d.如访问多个单位,需提供所有单位的邀请函。

e.如果是英文邀请信,需附上翻译件,翻译件上须盖学校公章。

6.日程表(1份,包括日期、地点、活动内容,需详细至每日上、下午几时至几时,出发日期、抵达日期都包括在内;活动内容涉及访问、座谈和会议等都要一一写明主题;日程表若有多页,每页都需团长签字,电子签名和签名章无效);( 日程范本.docx

7. 申请办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必须提交申请人户口簿本人页和变更页的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1份。(因公护照过期或有效期不满6个月,或没有办过因公护照的,都需要提交)

8.出访须知(1份; 出访须知.doc

9.邀请单位情况介绍(中文介绍,若参加会议请介绍会议情况)

10.参加外单位(如教育部)组团的另须提交:任务通知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征求意见函(原件1份、复印件2份)、任务批件(复印件3份)。其中任务通知书、征求意见函抬头填写中央财经大学。

11.照片与回执:请按照下方第(三)部分准备,不是只准备照片。

照片要求:小二寸,大小:48X33mm ,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 28-33mm

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不得佩戴首饰、围巾!

12.办理费用(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费、代办费,约100元/人,保险请自行购买)

★★★★★以下备注非常重要!★★★★★

注1:持第1-10项纸质版材料至各部门审批,第11-12项由于后续办理通行证及签注才用到(即下方的第三环节),可推迟若干工作日提交,届时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与团组负责人联系。

注2:出访人员在校内审批流程结束后务必发送上述第2、3、5、6、9项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cufefao@cufe.edu.cn,材料不全无法公示。


(二)审批与公示

1.校内审批:出访人员按审批意见表上的顺序依次完成校内各部门审批,并将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邮箱。

2.公示:在校园网部门信息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港澳台办请校领导签字批准。

3.学校审批: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申报材料报送校领导审批,申请材料无疑问,3个工作日内出任务批件/任务确认件。


(三)办理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

学校审批通过后港澳台办为教工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团组须提交如下材料:

1. 数字照片回执。自行前往有拍摄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照片,索要数字照片回执。南路校区门口两家照相馆或沙河校区内有一家,其它有拍摄资质的照相馆亦可。

2.三张小二寸照片。照片要求:小二寸,大小:48X33mm ,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 28-33mm,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不得佩戴首饰、围巾!

3.清晰的身份证彩色复印件1张。正反面都在一页纸上。

4.采集指纹、签名、身份证信息。团组全员携带身份证及上述1-3项材料前来南路校区办公楼5层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采集。采集前需提前预约时间。

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五年。

通行证办完后,港澳台办会第一时间将证件照片发给团组核对,请团组仔细检查通行证上的信息是否正确。办理通行证及签注时间最快为5个工作日。

办理通行证费用请等学校港澳台办通知,约250元/人,办下来后扫码支付开票。团组需自购出国境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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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取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接受行前教育

出访人员可提前一周左右亲自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领取证件,接受行前教育并签字,否则不予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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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还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接受回访、公示出访报告

1.出访的个人及团组在出访结束后7日内将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集中保管,出访人员请提前复印因公证件的个人信息页和签注页,以备财务处核销。配合完成回访工作。

如果因购买凌晨航班导致出境章显示提早一天出境,在回内地后还需提交“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复印件一份(点击查看 电子客票行程单样本.jpg),以证实实际出境日期符合规定。如无法提供,也可提供登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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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访人员或团组在出访结束后20日内提交出访报告。

出访报告由出访总结、公务日志、公务对象名片电子版、公务活动照片等资料组成,汇总在一个Word文档里,发送到国际合作处邮箱cufefao@cufe.edu.cn。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在校网上公示出访报告。

其中出访总结不少于1000字,需包括详细公务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工作建议(指下一步落实出访成果及其他后续工作的对策建议及工作计划)等,而非“流水账”,结尾需明确说明此次出访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和取得实质性成果。

照片请自行筛选整理,切忌发送与公务无关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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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行证和出访报告等材料全部交齐且公示结束后,港澳台办发给出访人员《赴港澳任务批件》扫描件。


(五)报销

将港澳台办发给的任务批件扫描版打印件、校内审批转单(从办事大厅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从系统自行下载)、护照(或通行证)个人信息页、签证(签注)页和出入境页复印件粘贴在报销发票后面,按财务处相关规定前往财务处办理。财务处要求出访结束后需一次性报销所有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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