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台湾、香港、澳门或华侨本科生及研究生;
2、品德优秀,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4、考试无不通过现象;
5、无违法、违纪行为。
申请材料:上一学年度即2006至2007学年度两个学期的成绩单(须有班主任签字)、在国合处网页相关下载里面下载、打印并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截止日期:2007年11月22日(周四)上午12:00
联系人:张安平 行政楼512室
电话:6228 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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