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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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2-1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文件,现组织我校2015年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台湾、香港、澳门或华侨学生

 

2.品德优秀,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4.考试无不通过现象;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评审和材料报送方式

 

1. 奖学金评审采取学生本人申报,学院(中心、研究院)初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评审组终评的方式进行。

 

2. 申请人将填好的《中央财经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附件3)交到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后,将本单位申请学生情况进行汇总(附件4),于20151228日(周一)下午500前统一将申报表、申请表、汇总表各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512室,联系人:温迪,联系电话:62288336)。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上一条:关于申请2016年校级海外大学暑期项目、交流营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请2016年秋季学期校级赴海外名校及高水平大学访学与交换项目、海外大学3+1+X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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