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5】1588号),以及《关于提交2016-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要求,我校相关项目的承办院系完成了三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年度报告,分别为:中央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央财经大学与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项目管理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中央财经大学与荷兰蒂尔堡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
现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对上述项目的“自评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2017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特此公示。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合作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