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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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21年与国际贸易中心合作项目遴选通知
日期:2021-05-13 点击数: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贸易中心(以下简称贸易中心)签署的合作协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贸易中心实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1年计划选派3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3-6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贸易中心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实地到岗实习(到岗实习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与贸易中心合作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5.年龄大于18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1年5月13-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3.受理单位应在2021年6月4日前审核材料,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贸易中心推荐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贸易中心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贸易中心意见,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奖学金获得者将以实习生身份派出,被录取人员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建华/王玉翠

电话:010-66093594/3959   传真:010-66093954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附:2021年国际贸易中心实习生岗位需求


申请时间流程:


时间

事项

备注

2021513日前

准备阶段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选择1个意向岗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021513-31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CSC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北京时间53123:59关网,务必关网前在线提交申请表)
项目名称: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合作渠道:与国际贸易中心合作项目

202164日前

受理单位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20216-7

中外双方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0218月后

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时间根据外方反馈时间确定。

录取人员与国际组织签署实习合同,办理派出手续,按期到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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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2288337/8336/9155 传真:62289093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