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202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初级专业人员(JPO)项目遴选通知
日期:2021-09-23 点击数: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任职。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1年计划选派4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初级专业人员(JPO):12-24个月。

3.任职岗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岗位,详见附件。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JPO提供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4.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可计入工作经历。

6.精通英语和(或)法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7.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目前已回国人员亦可申报。

(2)曾在或正在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累计12个月(含)以上的人员。优先考虑曾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连续实习工作任职24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8.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9.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0.本项目不接受曾在或正在国际组织任JPO、YPP的人员或国际组织正式职员申请。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1年10月1-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指南及申请材料及说明(附后)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科研机构或国际组织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3.受理单位应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审核材料,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身心健康、道德品行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倪昊森/徐一平

电话:010-66093992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附:1. 202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JPO岗位需求

2. 申请材料及说明

3. 申请时间流程

 

上一条:【转】2021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实习项目遴选通知

下一条:【转】2021年与世界粮食计划署合作项目遴选通知


电话:62288337/8336/9155 传真:62289093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