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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日期:2023-11-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启动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的遴选工作。现组织我校相关单位申报此项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制选派方式

(一)本计划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

(二)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

(三)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四)申报后留学基金委将进行项目评审,次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结果。

(五)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的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年度总结应包括项目执行期间每年人员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执行情况不佳将终止项目执行。

(六)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支持不超过20个项目,每个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每个项目三年累计可选派10人,三年选派规模不超过2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二)访问学者3-12个月

(三)博士后6-24个月

(四)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六)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三、资助范围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有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包括校际协议或院系级协议)。

(二)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五、申报流程

(一)12月1日前,申报单位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计项目内容,提交项目申请书至学校国际合作处(申报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二)12月10日前,学校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单位公函,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62288336

联系邮箱:shmamanda@cufe.edu.cn

联系地址:学院南路办公楼512


附件:

1.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选派办法

2.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3.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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