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财经大学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战略暨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推进实施国际化人才提升战略,构建卓越人才国际化培养体系,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现启动2027年春季学期学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换、访学项目的申请及推荐工作。
2027年春季,学校计划与24所国(境)外高校开展学生交换与访学项目,现将项目申请与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与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跨文化适应能力,能够适应当地学习和生活。
(三)申请对象为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研究生课程开设情况取决于各接收院校)。
(四)成绩优良,GPA要求80分以上。
(五)外语成绩达到各院校要求,详细要求见附件。
(六)生源地为非交换学习项目目的地。
(七)学业进度符合我校培养方案要求,交流期间的课程修读计划能够保障返校后按期完成培养方案剩余学分及毕业要求。
二、申请材料
(一)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的中英文成绩单。
(二)中文学习计划1000字左右,详述在外学习生活规划。
(三)外语成绩证明。
三、申请与推荐安排
(一)学生申请
即日起至9月20日(周日,个别项目截止日期在8月份),学生通过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学生赴海外学期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进行在线申请。
(二)学院审核
学生提交申请日至9月21日(周一)18:00,学院通过校园门户办事大厅《中央财经大学学生赴海外学期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及政治思想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三)学校面试
9月22日至24日期间(暂定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学院审核的申请人材料确定面试名单,组织推荐人选面试,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推荐提名
9月底至10月,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推荐名单提名至国(境)外高校,候选人根据接收院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是否录取由接收院校最终决定。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过程注意事项
1.申请人最多可填报2个项目志愿,第一志愿为主要志愿。各别院校优先面向指定项目开放。
2.有外语要求的项目,申请时必须具备外语成绩且外语成绩在有效期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申请时需提交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若无正式成绩单,可提供网上成绩截屏)。
3.申请人应仔细研究国(境)外学校要求,提前登录大学官网,了解成绩要求、专业限制、交换时间是否与我校校历冲突、年级限制、外语等级和截止日期、课程设置等,若因未达到录取要求而未能最终录取,学生自行负责。
4.申请人应与所在学院做好充分沟通,避免盲目申请。学生需了解我校课程学分和成绩认定及转换相关政策,结合本专业培养方案及在我校学业完成情况、对方学校相关专业开设课程情况,做好学业规划,确保回校后可以进行学分转换。如因专业或课程与我校培养方案不符等情况,导致返校后学分无法转换而影响学业和毕业进度,学生需自行承担后果。本科生请登录教务处网站,认真阅读《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https://jwc.cufe.edu.cn/info/1124/2803.htm),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认真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境学习成绩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http://gs.cufe.edu.cn/info/1062/4034.htm)。
5.申请人需对申请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虚报瞒报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二)申请后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充分知悉,受签证、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国(境)外学习项目最终能否成行存在不确定性。
2.推荐名单公示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可退出。因个人原因放弃(含派出后中途退出)的,将影响其它项目申请。
3.入选项目学生在派出前需完成包括平安留学培训在内的我校各项派出手续,并按照项目规定期限往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派出时间、交流期限等行程。
4.入选项目学生应遵守两校校规校纪及当地法律法规。派出前及派出期间如因成绩问题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合参加项目,将取消派出资格。
五、咨询方式
(一)暑期和日常邮箱咨询
咨询邮箱:studyabroad@cufe.edu.cn
(二)工作日电话和现场咨询
联系人:宋老师,赵老师
咨询时间:沙河校区每周三9:00-17:00,学院南路校区每周三9:0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010-62289155,010-62288337
咨询地点:沙河师生事务服务大厅8号窗口,学院南路办公楼51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