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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7/2008学年度“中国大学生赴英实习项目”的紧急通知
日期:2007-09-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中国大学生赴英实习项目”是根据我国教育部与英国教育部达成的共识,中英双方计划资助一千名中国大学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赴英国有关机构实习的一个项目,由英方支付被录取学生在英实习的岗前培训课程费、食宿费并根据各岗位提供适当的补贴等费用,国家留学基金为被录取学生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该项目2006年和2007年已顺利执行了两期,两期共选派了103名学生赴英实习,其中我校有5名学生参加。2007/2008学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再选派200名优秀学生赴英实习。实习岗位类别包括管理咨询、商业咨询、财会、金融、信息技术(包括软硬件)、市场营销、研发、银行业、投资银行业、项目开发、商业研究分析、商业分析、工程(包括建设和生产机构的生产、采购、后勤和客户服务链领域)、销售等。实习期限一般为26-52周(不包括为期2周的在英岗前培训)。200名实习生将从2007年11月起分批赴英。实习岗位详细情况及查询网址请见附件1(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576)。
      我校现开始2007/2008学年度“中国大学生赴英实习项目”的报名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2)大三、大四学生或研究生,年龄21-30岁(1986年8月31日前、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通过工作面试的机率较大;
    3)具有较好的雅思或托福成绩:外语考试成绩应有效,且最低要求为:雅思(学术类)总分6.5分;托福总分570分(纸笔考试)/230分(计算机考试)/88分(网络考试);
    4)符合附件1中各实习岗位的要求。
    二、申请材料:请申请人于9月17日下午3:00前交国际合作处李老师(办公楼512室,电话6228 8336),逾期不再受理。
    1、 到目前为止的大学成绩单及校方认可的英文翻译件(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3、实习证明或/和实习成果(中英文,如果有,请提供);
    4、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的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6、英文简历(以A4纸一页为限);
    7、英文申请表(附件2 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576)。
    请严格按照以上顺序提交材料,分成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注明原件/复印件,并在原件和复印件右上角分别注明所申请的实习公司和岗位,如:BASES Project Developer Internships。
     三、选拔程序:
    (一)由国际合作处组织初选,初选合格学生将被推荐至国家留学区基金委参加差额评选。
    (二)接到国合处初选合格通知的同学须在9月23日前完成下列事项并向国际合作处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表》;
    完成以上两项表格,申请人须先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填写,并加盖校级单位公章。
    《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通用表格,无关内容可以不填。
    3、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被推荐人选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将费用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帐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 注 明:“英国实习项目”和申请人姓名。报名评审费由本人负责承担,不予退还。
      (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英方执行机构 — Hobsons公司将对候选人进行材料评审和面试,实行差额评选,确定最终录取名单(部分实习单位将参与评审和面试)。
      9月25日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初评后在其网站上公布初选名单,并用电子邮件通知通过初选的学生,并由学生本人向英方执行机构 — Hobsons公司进行第二轮申请(须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英文简历、加盖院校公章的英文成绩单、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有关材料需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obsons公司。申请人需预先做好有关准备并注意查收国家留学基金委电子邮件,及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该项目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最终录取人员将从2007年11月起分批赴英。
    (四)被录取人员须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五)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并且不得同时申请其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国际合作处
                                                         200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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